根据《咸安区常态化引进人才公告》的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卫强强为咸安区常态化引进人才的工作人员。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3日。
如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书面材料在公示期内向区纪委监委、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区委人才办:0715-8688859
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715-833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