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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黄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09:27:50
分类: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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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黄石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他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具体对象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集合地点及时间
 1.集合地点:黄石市体育馆(黄石市人民政府对面)三号门口(所有对象集中乘车,乘坐车辆安排见附件1)。
 2.集合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6:40。
(二)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2.体检对象须携带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400元(不含后续复检费用),请体检对象自备现金。
 3.体检对象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4.妊娠期体检对象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在体检环节,妊娠生产期体检对象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黄石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请体检对象保持通讯畅通,复检工作由黄石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6.体检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从集合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必须关机,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或未经许可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等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家长或其他人员陪同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一)考察时间
 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至5月21日(星期三)。
(二)考察有关事项
 1.考察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招录单位组派。考察过程中,将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等场所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前,考察对象要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将结合考察对象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考察对象应保持通讯畅通,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①个人自传(有关要求见附件2);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须出具在工作(学习)单位表现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③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5张;④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或工作地派出所可开具);⑤银行征信记录(查询打印地址:https://ipcrs.pbccrc.org.cn/,也可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3.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考察对象须向考察组提供个人德才情况及工作业绩材料(1000字左右),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提供对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500字以内)。
 四、其他事项
 体检、考察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联系电话:0714-6368972、6368211
 
 附件:1.黄石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乘车安排
 2.考察对象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3.黄石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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