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卷面成绩查询入口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详见附件2)、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提交资格复审资料。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应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5月16日下午17:00之间,将本人有关资料提交报考单位接收邮箱(详见附件1),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
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在上述时间内,线上提交放弃声明(模板参照附件5)。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资格复审资料时,在符合招聘公告的前提下,请按照顺序一次性完整提交相关资料,应包含以下资料清晰扫描件或照片:
1.《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3,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写在附件3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
3.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
4.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5.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其中之一即可)。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
6.已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西部计划及“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提供选派通知书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2025年仍在服务期的提供在岗证明)。
8.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9.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二)线上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会通过邮箱回复“线上资格复审合格”或“线上资格复审不合格,注明原因”字样,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结合招聘单位意见,可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发布。
(三)请相关考生仔细阅读资格复审公告,按照上述要求线上提交资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低于12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附件:
1.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各招聘单位邮箱
2.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3.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
4.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
5.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放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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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