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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共十堰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17:55:40
分类:事业单位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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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中共十堰市委党校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十堰市委党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以及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详见《2025年十堰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十堰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5月30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于2025年5月30日前提交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syswdxdb@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3.报名材料:(1)报名表(详见附件3,Word版和本人签字版PDF格式);(2)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3)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本人签字版PDF格式);(4)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属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重点对报考人员的学位、学历、专业等内容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附件2《2025年十堰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告知事宜。

(二)考试安排

1.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2.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十堰市以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3)教师岗1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面谈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教师岗2、教师岗3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考生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x30%+试讲成绩x70%;其中结构化面试由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结束后,若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超过5:1的,根据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不足5:1(含5:1)的,直接列为试讲人选。

(5)综合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师岗2、教师岗3综合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结构化面试、试讲成绩均相等,可由十堰市委党校加试一轮试讲,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6)面谈及结构化面试、试讲前会发布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具体详见体检和考察公告。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由十堰市委党校组织实施,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在十堰市委党校网站(http://swdx.shiyan.gov.cn/)、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十堰市委党校人事科0719-8890673。

监督电话:十堰市委党校机关纪委0719-8890704;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十堰市委党校

2025年5月13日

 

附件:1、2025年十堰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十堰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docx
附件:3、2025年十堰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4、2025年十堰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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