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29号),现将我省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3000名,服务期为2年,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二、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募对象
2023年及以后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2024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对待)。
四、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满足基层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志愿服务基层;
5、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以及工作能力,其中,支教岗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支医岗位须是医药卫生大类(《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医学门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医学门类(《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岗位不设专业限制;
6、2023年、2024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须是户籍或入伍地为河南省,且2021年及以后毕业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7、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岗“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被“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过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正在被立案审查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能在拟招募人员公示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的人员;
6、已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示的或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人员;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募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本公告所公布各省辖市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发现重复报考的,取消招募资格。报名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招募全过程必须一致。报名考试不收报名费。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内容并在《河南省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本人承诺”一栏签名,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环节出现问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如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相关省辖市咨询电话咨询。
(二)资格初审
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资格初审工作,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考信息不全不实,资格初审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后期审核发现报考者网上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证明与岗位条件要求不一致的,即时取消招募资格。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填写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被招募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中第6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资格初审后,须按照省辖市“三支一扶”办所明确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报名条件对应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具体事宜由所报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
(三)笔试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均设置笔试考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在报考地参加笔试,并于2025年6月9日9:00至6月14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橡皮擦,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025年6月27日起考试成绩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www.hnrsks.com)公布的查询通道查询,考生须及时关注。
(四)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地各类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考生须关注附件1指定的各省辖市网站查询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粘贴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的《河南省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表2)一式三份和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需由所在院校开具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限支教岗位)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底版照片2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
本次招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汇总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若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的,按照《河南省“三支一扶”招募面试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加试,成绩作为排序依据。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体检
各省辖市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提前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
(七)考察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对体检通过者进行考察,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以及通过考察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对象。拟招募对象人员名单于8月10日前在附件1指定的各省辖市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人员,正常办理招募手续;有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不予招募。
(九)培训上岗
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及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签订服务协议,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并于9月上旬上岗服务。
六、待遇保障
(一)2025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办理补充医疗和商业保险等。
(四)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六)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按规定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七)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募不提供考试大纲,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三支一扶”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参加招募资格。
(三)本公告附件1所公布的网站为官方发布“三支一扶”招募相关通知的指定网站。招募期间,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同时报考者在报考招募期间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募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出现人员放弃,均不再递补。
(五)报考者不按时限要求参加本次招募各环节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地“三支一扶”办做好记录。
(六)此次招募人员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本公告由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各省辖市报名网址、咨询及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