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2025年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6 17:32:20
分类: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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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批复,由黄冈市人民政府举办,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合作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与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实行高职、中职一体化办学。

为满足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市教育局组织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26个岗位4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和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pem.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资格复审、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次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5年6月4日下午5: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应聘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bpoemrsc@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湖北黄冈应职2025年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投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成功与否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材料和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表中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②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④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⑤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报名要求:

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即公告发布之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本次招聘以毕业证、学位证填写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能于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

(4)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公告职位表未明确取得时间的,须于2025年8月15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5)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即公告发布之日)。

5.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的身份、学历、资格、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测试。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黄冈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为准。

(三)测试

根据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测试将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关于开考比例的确定。各岗位原则上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0:1的,加试笔试,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或急需紧缺专业岗位需要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2.发布测试公告。根据报名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加试笔试岗位和参加笔试人员,并发布加试笔试公告。根据资格审查和加试笔试情况,发布面试公告。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公告至少提前5天发布,测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黄冈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为准。

3.测试内容及方式。加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通用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讲课或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面试总分100分。

4.计分办法。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加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5.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6.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测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50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公告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1.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在黄冈市人社局官网、黄冈市教育局官网、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聘用

1.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本次招聘岗位均设置3年的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对录用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十一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工资待遇 。

(三)住房保障。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黄冈市区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咨询电话: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0713-8695731)。录用专业技术人员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咨询电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713-8368938)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黄冈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黄冈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

0713-8877617(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713-8877021(黄冈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xlsx

2.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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