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竹溪县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和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完成。
二、体检工作的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5年9月14日(星期日)上午7:40之前到竹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城关镇人民路2号,县教育局对面明清大酒店院内一楼)集合并签到,然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人员名单附后)。因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需递补体检人选的,按照《公告》要求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服减肥药者应停药三天再体检。如有其他病史或身体不适,请在体检时向相关医生说明,以便体检结果的正确评估。禁止在健康体检区及医院其他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4.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5.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县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体检费用自理。
五、体检的标准及项目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项目:1、血分析(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2、肝功能;3、肾功能;4、空腹血糖;5、甲肝、丙肝;6、感染因子(艾滋、梅毒等);7、尿液分析; 8、彩超(肝、胆、脾、双肾、泌尿系);9、心电图(12导联);10、DR(胸部正侧位片);11、物理体检(内外科、血压、身高、视力等);12、心理测试。
六、考察注意事项
1.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之一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考察工作于2025年9月15日启动,9月19日前完成。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考生未在考察单位通知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6.如果考生通讯方式有变更,请及时与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19-2731147。
附件:
1.竹溪县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考察(政审)负面清单
3.竹溪县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自愿放弃声明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溪县教育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竹溪县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附件:2.考察(政审)负面清单.doc
附件:3.竹溪县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自愿放弃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