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师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夷陵区教育系统实际需求,夷陵区教育局拟赴华中师范大学开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数共计21人,涉及2个单位,共10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宜昌市夷陵区教育系统2026年“招才兴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招聘计划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站》(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6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在校定向生、委培生。
3.宜昌市(含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宜昌市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发布公告和报名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教育系统2026年“招才兴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招聘公告·华中师范大学站》。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17:00,考生需下载《宜昌市夷陵区教育系统2026年“招才兴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招聘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站》(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学科岗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岗位联系人同步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2.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填报的《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资料,于2025年11月21日9:00-17:00到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B112招聘大厅现场报名(本部教师教育学院AB栋,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包括网络报名考生)须于11月21日9:00-17:00到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B112招聘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考试。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宜昌市夷陵区教育系统2026年“招才兴业”高层
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招聘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站》原件一式二份,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与《报名表》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或有效证明;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
(5)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3.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经有效认证的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
应聘人员为招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用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挂职人员、借调人员等情形的,与其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资格复审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有关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统筹,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先面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
1.面试。11月23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地点设在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5分钟,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相应的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去掉考官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11月24日,通过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试讲。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采取无生上课形式,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试讲采取百分制,去掉考官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试讲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5分,其中对参加试讲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试讲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考生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讲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夷陵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各招聘单位于面试前电话通知。
五、签约拟聘
1.选岗和签约。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根据试讲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试讲分数仍然相同的,由区教育局进行加试(试讲)。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后,招聘单位与拟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确定进入体检。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被聘用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有关政策确定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0717-7821831(区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
0717-7701018(区教师发展中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