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2026年武汉市选聘生管培生招聘5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10:03:10
分类:事业单位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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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我市决定继续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招聘一批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安排到武汉市事业单位(选聘生)或市属国有企业(管培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国内有关重点院校(院校名单见附件1)和国(境)外QS 2026年排名前200高校的2026届毕业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在国内就读的,须取得附件1中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本科在国(境)外就读的,须取得QS 2026年排名前500高校大学学历学位。

5、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且满服役年限的,年龄可放宽2岁。

6、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学信网标注的专业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专升本(含专本联合培养)、职业技能高考等方式取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2026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1月13日(周四)上午9:00至2025年11月27日(周四)下午16:00期间点击本《公告》或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上的报名链接(http://wuhan.nomax.vip/tip/),进入“武汉市2026年选聘生管培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以及按要求上传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说明见附件3)。报考人员上传的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含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使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

证明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1)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学生证扫描件。

(2)本科学习经历证明。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若本科在国(境)外就读的,请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报告扫描件。

(3)研究生学习经历证明。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若研究生在国(境)外就读的,请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其他能够体现就读院校信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当前学历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学校出具的当前学历阶段学生成绩单扫描件(须带有学校有关部门公章)。

(5)学术成果证明。本人发表的各类论文、所获专利(含软著)等证明材料(见刊/收录通知或刊发论文首页<含期刊名称、卷期号、论文标题及作者信息>、专利证书/审查意见书/授权通知书等)扫描件。

(6)政治面貌证明。学校(院系)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或相关组织出具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证明扫描件。如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群众的,则不用提供。

(7)所获职(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明。本人通过的相关资格考试(如英语专业八级、英语六级、雅思、托福等)成绩单扫描件;获得的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如已通过职(执)业资格考试,但暂未领取到证书的,请提供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实习实践经历证明。本人参军入伍、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服务基层经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本人在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实习实践经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9)研究生期间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或学校出具的任职证明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够体现任职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10)本科期间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本科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或学校出具的任职证明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够体现任职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11)研究生期间所获表彰奖励证明。研究生期间获得表彰或荣誉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够体现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2)本科期间所获表彰奖励证明。本科期间获得表彰或荣誉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够体现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第(1)至(4)项,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第(5)至(12)项,如无则不用提供。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11月21日、11月26日下午16:00,将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各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报考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考生在报名阶段,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的岗位进行报考,即只能报考选聘生或管培生;但在后续的调剂工作中,可以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岗位进行调剂(既可以是选聘生岗位,也可以是管培生岗位)。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同步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岗位或修改信息(含补充上传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中退回补充资料的,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已报名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和相关考试信息。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在报名系统中导出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签名并请所在院系盖章,在2025年11月30日以前将盖章版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whxdxpgp2026@vip.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报名登记表)。

3、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与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对考生开展综合能力素质量化评价和资格复审。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超过上述比例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是否进入面试环节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在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武汉组工网公布。

4、确认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应于2025年12月11日(周四)上午9:00至12月15日(周一)下午16:00期间,登录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相关链接,点击“确认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将在2025年12月16日(周二)至12月17日(周三),按照本岗位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考生递补进入面试。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递补工作结束后,对于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达到8: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面向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开展调剂报名工作,相关信息通过武汉组工网发布。

5、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应于2026年1月5日(周一)上午10:00至1月10日(周六)上午7:00期间,登录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相应链接下载打印武汉市2026年选聘生管培生招聘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6、集中面试。面试初步定于2026年1月10日(周六)至1月12日(周一)在武汉集中进行,面试公告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武汉组工网发布。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能力素质评价20%+集中面试成绩80%)由高到低的原则,划定合格分数线,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考察人数与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本岗位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靠前者为先);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武汉组工网公布。

对于没有达到招聘计划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面向未入围考察和体检环节的考生开展调剂报名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武汉组工网发布。

7、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深入考生所在院系访谈、查阅学生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职位匹配度等情况。对于经过考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如果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或体检不合格,根据招聘单位意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按规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8、公示和聘用。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武汉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制发文件明确招聘结果。拟聘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有关规定、国有企业新进人员入职规定和选聘生、管培生的待遇规定,办理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待与该单位解除协议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管理培养

(一)选聘生

1、试用期满聘用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至管理七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至管理八级岗位。

2、试用期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未取得的一般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待取得后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未取得的一般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3、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学子聚汉”工程相关政策和《武汉市选聘生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武组通〔2024〕43号)规定的岗位待遇,享受各区各单位发放的人才补贴及住房、安居等方面待遇。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由招聘单位报销其体检费及面试和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4、聘用人员应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试用期一般为1年,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首聘期内,除录用或调任到国家机关工作、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得辞职。

5、选聘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市委组织部建立武汉市选聘生干部信息库,跟踪掌握武汉市选聘生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符合调任条件的,积极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入职选聘生岗前培训和往届选聘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选聘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

(二)管培生

1、聘用人员一般安排到市属国企集团总部或重要权属企业的核心业务部门任职。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比照高级主管级(相当于党政机关正科级)安排职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比照主管级(相当于党政机关副科级)安排职务。

2、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学子聚汉”工程相关政策和《武汉市市属国企管培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武组通〔2025〕28号)明确的岗位待遇。首聘期内,市属国企对管培生实行协议工资,所需工资总额执行单列管理,由市政府国资委给予政策保障。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由用人企业报销其体检费及面试和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3、聘用人员应执行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有关政策规定以及管培生培养管理办法,包括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首聘期内,除录用或调任到国家机关工作、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得辞职。

4、管培生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宏观管理,建立管培生信息库,跟踪掌握市属国企管培生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考虑使用,符合调任条件的,可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入职管培生岗前培训和往届管培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管培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27-82402562;027-824028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链接:http://wuhan.nomax.vip/tip/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内地部分高校名单

    2.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

    3.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材料上传说明

    4.选聘生岗位表

    5.管培生岗位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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