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区公立医院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引进一批优秀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孝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孝南区2025年公立医院备案制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联系方式。
(三)有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7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3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8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除外。
3.其他执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至2025年10月31日。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引进人才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xnglyy进行。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5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关资料,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考申请。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2025年12月2日9:00至12月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初审,属于误填报考信息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报;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已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填报信息时认真仔细核对,如实填报,诚信参考。
请考生尽早报名并持续关注资格审核状态,以免因资格审核不通过而错过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孝南区进行,考试公告在孝南区卫生健康局、孝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网发布,考试相关事项以考试公告为准。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具体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高于1:10的岗位,另行组织笔试,待笔试结束后,根据试卷难易程度设置笔试最低合格线,高于最低分数合格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0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等于低于1:10的岗位报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此次人才引进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的依据,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由孝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在具有相关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政治素质不过的关不得录用。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其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引进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聘考试。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的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进工作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工作无关,请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2-2824907
监督电话:0712-2836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