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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2026年黄陂区教育局聘用制教师招聘27人
发布时间:2026-01-13 09:31:05
分类: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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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黄陂区教育局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27人,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1月17日17:00(报名截止),应聘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2026)进入“黄陂区教育局2026年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点击考生登录,按要求提交应聘申请。笔试计划于1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笔试科目为2科,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个科目,一套试卷。

2026年黄陂区教育局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27人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1月17日17:00(报名截止)

【报名入口】2026年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聘用制教师招聘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2026)进行。

(一)岗位查询

招考相关事宜于2026年1月12日,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发布招聘公告,请密切关注。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提交应聘申请:2026年1月13日9:00—1月17日17:00(报名截止),应聘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2026)进入“黄陂区教育局2026年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点击考生登录,按要求提交应聘申请。请根据公告中招聘条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资料,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在1月17日17: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务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于2026年1月13日9:00—2026年1月17日17:00登陆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2026)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3.确认报名成功: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请于1月18日9:00—1月19日17:00期间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1月19日17: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延迟,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4.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请考生遵照准考证要求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的,不得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计划于1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个科目,一套试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占50%,《综合应用能力(D类)》占50%。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对该岗位招聘数量予以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由黄陂区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但须设置合格分数线控制。当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实际面试参考人数。

2.面试计划于2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最后确定的岗位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截止考察时间仍未与原工作(聘用)单位解除合约,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书面证明或辞职批复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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