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启动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47名。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江陵县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持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卫健系统引进对象可放宽至“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双一流”本科生学历的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持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持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引进对象应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要求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的2024年、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9.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双一流”本科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持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报考,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持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报考,可不受岗位招聘计划限制,与用人单位面试无异议后,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占用此次计划名额。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可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江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ling.gov.cn)发布为准。
(二)报名、初审及缴费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26日9:00起至2026年2月9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无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造成报考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6年2月9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在2月10日17:00前重报或改报。
3.缴费确认。2026年1月26日9:00起至2026年2月11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成功后请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资格复审。本次人才引进提倡诚信参考,凡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100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线将在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没有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岗位计划数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资格复审结果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没有递补资格。
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下列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江陵县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江陵县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5.本人手写的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资料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均以资料名称命名,将所有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标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发送至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指定电子邮箱1370273975@qq.com,并确认收到回复邮件。
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复审结果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不限制相关名额、比例,面试结束后,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入围人员弃权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参考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不再递补。
(六)考试成绩计算
1.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排名规则。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七)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据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在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体检对象,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个人征信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察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持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人才津贴25万元;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2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持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人才津贴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年度发放。
(二)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及其家属在我县无住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在我县工作满3年后,引进人才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持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20%的购房补贴(最高10万元);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15%的购房补贴(最高8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持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10%的购房补贴(最高5万元)。
(三)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需要随迁就业的,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牵头,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具体解决。配偶原属江陵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配偶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子女需在江陵县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县教育局按照就近择优原则予以安排。
(四)最低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引进人才在我县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告,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本次人才引进的重要信息公告。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4732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