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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民族大学人才引进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16:47:09
分类:事业单位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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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5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民族大学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学校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始终践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能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计划

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50人,具体岗位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学校将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湖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hr.hbmzu.edu.cn:53207/#/index)注册成功后,在线上投递简历、申请岗位,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有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证件资料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聘人员应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业绩成果及证明材料(论文检索报告、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等)。

④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考核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用人部门面试和学校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经用人部门初选和资格初审确定拟考核人员后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操作、面谈、业务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教学科研能力、职业规划等,并形成引进或不引进的考核意见。各岗位的面试形式及所占总成绩的比例以学校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依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含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含心理测试)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工作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含心理测试)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s://www.hbmzu.edu.cn/rsc/)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民族大学网站(https://www.hbmz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s://www.hbmzu.edu.cn/rsc/)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用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209886(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8381(湖北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湖北民族大学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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