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2026年“才聚荆楚·梦圆黄冈”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25人
发布时间:2026-02-27 16:43:21
分类:事业单位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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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为红安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红安事业发展和用人岗位需要的部分国内高校(详见附件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境)外QS 2026年排名前200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二)引进数量。计划引进25人,涉及县直7个部门所属11家事业单位共20个岗位。

详见《2026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8年2月27日及以前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8)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已在红安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公开招录招聘人员、调入人员以组织人社部门录聘用文件、办理正式调入手续时间为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公开报名、面谈考核、一人一策、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测试工作根据岗位类别和报考情况,由县引才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引进程序及相关事宜

1.发布公告。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azf.gov.cn/)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

本次引进人才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9:00至3月24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zf.gov.cn/),点击2026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链接:http://hbha.pzhl.net/),进入红安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2026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kb),提交确认即可。

引进人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红安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hbha.pzhl.net/)进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3-5283066。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不真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2026年3月4日9:00至3月25日9:00,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7日(即公告发布之日,如年龄要求33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用人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具体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但同一单位的审核标准必须一致。

4.缴费确认。2026年3月4日9:00至3月26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打印《2026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建议打印4份)用于资格复审。

5.测试。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采取面谈考核等方式进行。其他岗位根据引进人才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测试(含面谈考核、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现场填写《2026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电子材料。应聘时已与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1)关于开考比例的确定。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引进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超过10:1的岗位,加试笔试,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相应取消、核减引进计划,或急需紧缺岗位需要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引才工作主管部门批准,通过红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调整信息。

(2)发布测试公告。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加试笔试岗位和参加笔试人员,并发布加试笔试公告。面试公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测试公告在测试前至少5天发布,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以测试公告为准。

(3)测试内容及方式。加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4)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加试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面试合格线在考前划定,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博士岗位面谈考核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5)计分办法。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面谈考核)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笔试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6)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面谈考核)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体检、考察。各岗位依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引才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也可取消引进计划。

7.公示。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和培养。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重点跟踪培养。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六个月。

(2)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也可以取消引进计划。

(3)本次引进人才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可享受下列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本次引才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经审核确认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 号)文件相关认定条件的,并承诺服务五年的,将享受相应生活补贴待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25万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补贴资金分5年发放。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通过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专业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其所聘岗位对应的政策规定,落实相应薪酬待遇。对于非首次就业的人才,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原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其符合相关规定的原工作年限可按程序认定为连续工龄,并按对应工龄档次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三)人才安居保障。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专业人才,凡符合红安县人才住房保障相关认定标准、在红安县无自有住房(含无产权住房、无租赁备案住房)的,可优先申请租赁型人才住房,并依据我县相关政策享受对应标准的住房租赁补贴,切实保障人才安居需求。

(四)实行自由落户。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专业人才,凭正式聘用通知,可按红安县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办理本人及近亲属的红安城区落户手续,相关部门将简化流程、优先办理。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红安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时,不受户籍、房产等限制,将依法依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统筹安排至城区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针对其配偶就业安置,相关部门将根据配偶原工作性质、专业特长及个人意愿,通过调动、推荐就业、定向安置等多元化途径积极协调对接,妥善解决就业问题,切实为人才解除后顾之忧。

四、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红安县委党建和人才办、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对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713-5256987、5282432,引才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2)。

附件:1.符合红安事业发展和用人岗位需要的国内部分高校名单.docx

2.2026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3.2026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4.2026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5.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zip

 

 

  红安县委党建和人才办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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