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大冶市国有企事业单位2026年计划引进一批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具体引进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冶市国有企事业单位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
本次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附件2)全日制大学本科、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国(境)外QS2026年排名前200高校(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共引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56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以获得的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报考(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且符合《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及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大学本科生年龄不满25周岁(200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满30周岁(199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满35周岁(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报名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大学本科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9.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10.大冶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在编人员(不含垂管单位);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事业编制,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一级、八级聘任,分别享受专技十级、七级工资待遇;硕士、博士研究生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岗位享受有关待遇,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引进人才到国有企业的,纳入企业正式职工管理,按招聘企业有关政策落实薪酬待遇。
(二)津贴补贴。引进人才在大冶市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共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19.2万元,其中:安家费每人每年4万元,学位津贴每人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共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6.6万元,其中:安家费每人每年1万元,学位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双一流”本科学历学位人才共发放人才津贴3.6万元,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三)住房保障。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在大冶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申请入住大冶市人才公寓,连续三年免租入住,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按大冶市人才公寓相关政策执行。
(四)家属安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推荐就业等方式协助解决工作问题。
(五)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报考本地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除外)。
(六)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大冶市委组织部重点跟踪培养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调入公务员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
已按照大冶市《关于进一步集聚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冶办发〔2022〕6号)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不重复享受以上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和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石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ngshi.gov.cn/rsksy/)进行。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打开此链接先进行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等材料(上传格式为JPG、PDF、PNG)。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咨询报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各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6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考试不需要缴费。
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11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月11日17:00后,审查状态为“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报考。
2.资格审查:2026年3月5日9:00至3月12日17:00,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专班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报送材料及回避关系等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岗位调整和改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意见,经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已报名但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13日9:00-9:30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
4.打印准考证:2026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9:00,报名成功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引进岗位为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引进岗位为博士研究生的,经面谈考核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时间:2026年3月2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大冶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
本次笔试科目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3.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笔试卷面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特别提醒:后续考试具体事宜将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面试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3:1。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的意见,经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公布调整情况。
2.面试前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专班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实报考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发布。
3.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依次递补。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可入围。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前将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发布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且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考察
(一)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也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加试方式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招聘组织方承担。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应聘考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需要,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三)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ngshi.gov.cn/rsksy/)、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hbdaye.gov.cn/zfxxgk/fdgknr/qtzdgknr/rsxx1/)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四)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8720116、0714-8729995。《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