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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随州广水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27人
发布时间:2026-03-16 10:17:24
分类: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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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实施意见,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随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决定开展2026年广水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学校及岗位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面向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教师27名,聘用到广水市市属高中任教。招聘学校及岗位情况详见《2026年广水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应与所报考的学科一致)。已取得相应学段学科《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未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或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视同符合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条件,可报名参加,入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8.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采取面试加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10的,全部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为1:1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分学科按1:3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采取线上预报名及线下报名方式同步进行,在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设置宣教处和报名处。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2026年广水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下载《2026年广水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上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并保持电话畅通。

1.线上预报名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16日(周一)9:00至3月22日(周日)17:00期间进行线上预报名(报名链接: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gsjy),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岗位重复报名。线上预报名仅为材料预审,预审结果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预审通过的人员,需按本公告要求参加线下资格审查。未及时进行线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直接赴线下报名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线下报名及资格审查

线下报名时间定于2026年3月23日—24日(每天9:00—17:00),报名时审查报名资格。线下报名及资格复审核地址: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须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面试

2026年3月26日—27日进行考试选拔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若有严重违纪情况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按照保密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组考官设7名,独立评分(保留两位小数),采用“截尾平均数”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评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如出现同分情况,则保留四位小数。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果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和大于1:3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控制。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较高者优先(博士研究生优先于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优先于本科毕业生);面试成绩与学历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考生自理,在医院现场收取。招聘单位关于体检考察工作的安排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变更通讯方式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由主管部门统一联系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申请复检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在复检前不告知应聘人员需要复检项目,复检时应更换体检医院。严禁提前泄露体检医院。

入围体检、考察人选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承担考察主体责任,主管部门承担监督指导责任。体检考察组织实施单位制定体检考察方案,并按方案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结束后,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须由2人以上组成,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深入实地,根据需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报告须经考察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考察人员须对考察工作负责。

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复审后,报广水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备案。公示后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查备案后,由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员纳入广水市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在转正定级时可定岗专业技术8级,硕士研究生在转正定级时可定岗专业技术11级,本科生在转正定级时可定岗专业技术12级。

(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人才补贴40万元/人,每工作一年并考核合格发放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人才补贴25万元/人,每工作一年并考核合格发放5万元/人;本科生5年内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人,每工作一年并考核合格发放3万元/人。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须按下列标准退还已经发放的人才补贴:服务期不到3年的,须退还发放的全部人才补贴;服务期满3年但未满5年的,须退还发放全部人才补贴的50%。对城区内没有住房的毕业生提供5年免费定点住宿;5年内按照省内据实、省外每人每年0.1万元的标准给予探亲交通补贴。

(三)引进人员纳入广水市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培养对象。

五、其他事项

(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人才引进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规违纪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此次人才引进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放弃应聘的,本人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至广水市教育局。

(四)本公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电话:0722-6232010(广水市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其他政策口径由广水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广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电话:0722-6380508(广水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0722- 6268672(广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2026年广水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2:2026年广水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中共广水市委组织部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水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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