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石首市2026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将石首市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入围情况见附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上述内容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6至21日。公示期间,若对本人或其他考生的成绩有异议,可向市委党建和人才办、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
二、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一)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考生分别于2026年4月22、23日上午7:30报到,入围体检人员参加体检日期见附件;
地点:石首市人民医院南大门西侧健康体检楼一楼(石首市明珠大道与解放东路交汇处);
费用:500元/人,请考生自行准备,费用在到岗后由市委党建和人才办统一报销。
2.体检注意事项
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24小时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等;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妊娠期、生理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携带2寸近期彩色登记照2张。考生体检结束后,请在体检中心三楼窗口领取《调档函》,用于档案转递和考察相关材料的办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和工作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需要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市委党建和人才办核准备案后,通过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筹安排,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各用人单位提前与考察对象联系通知,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按规定参加考察视同放弃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取消其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需要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市委党建和人才办、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三、核减招聘计划
因考生放弃等原因,石首市中医医院临床中医师(岗位代码:200507150201)核减2个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由3个调整为1个。
市委党建和人才办联系电话:0716-7818939;市人社局事管股联系电话:0716-7182534。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