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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17:15:06
分类:事业单位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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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有关事项公告》要求,参加我校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信息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5月13日—5月14日,9:00—12:00,14:30—17:00。

(二)地点。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江楼组织人事部923办公室,复审人员凭身份证刷卡进校,车辆不进校(旁边欧亚达家居广场有停车场)。

(三)逾期不参加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原件审验后现场退回)

(一)《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

考生须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特别说明的事项如下:

1.资格复审表中个人简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

2.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为避免影响资格审查是否构成回避关系,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特别是与本校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

3.资格复审表多页的须在每页左下角进行手写签名。

(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各学习阶段证明材料。

1.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纸质版,202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

2.特殊情形需提交以下材料:

(1)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须提供考生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

(2)专业条件设置为二级学科,应聘人员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考生须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研究方向及考生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3)所学专业不在教育部专业目录内的,主要为国(境)外高校专业或国内高校自主开设的二级学科专业以及国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2024)。考生须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4)有笔试加分项的考生须提供加分证明。

(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及服役期满证明材料。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服役期满证明材料。

(五)证书类证明材料。

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比赛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2.企业工作经历方向须提供参加的项目书(项目合同)、发明专利证书、行业协会奖项等其他可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方向的证明材料。

3.专任教师7岗位须提供大型水利工程现场施工或水利类检验检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七)同意报考材料。

应聘时已与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吕老师,余老师。027—87933369(组织人事部)。

监督联系人及电话:汪老师,027-87933225(驻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

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xls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复审表(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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