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审核方式
现场资格审查。
三、审核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12日,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核地点
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图书馆7楼720办公室。
五、考生提供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遗失的请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证明)
(二)高中以上(不含)所有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近期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没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6年1月1日以后)。
(四)有加分的考生,要对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等规定,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已与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考生应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六)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考生对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地点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三)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学校(邮箱:rsk@hbpa.edu.cn)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声明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后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资格复审完成后,学校将组织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等以湖北警官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hbpa.edu.cn/)正式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及时关注面试公告信息,做好面试准备。
(五)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