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2026年荆州石首市医疗卫生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 09:59:50
分类: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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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医疗卫生编外人员力量,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辖区群众就医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由市医疗卫生总院统一统筹调配,具体岗位分配如下:

1.市人民医院院区:临床医师9名、护理人员9名;

2.市中医医院院区:临床医师2名;

3.市妇幼保健院院区:检验技师1名、药学1名;

4.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区:口腔医师1名;

5.久合垸乡卫生院院区:临床医师6名、护理人员4名;

6.调关镇卫生院院区:检验技师1名;

7.小河口镇卫生院院区:口腔医师1名。

二、岗位性质和特点

本次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事临床诊疗、护理服务、医学检验、药学服务、口腔医疗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编外人员须服从单位管理,参与临床一线值守,承担诊疗服务、患者照护、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任务,保障辖区群众日常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石首市2026年医疗卫生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服从市医疗卫生总院统一岗位调配及工作安排。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6.在各类公开招考(聘)中存在舞弊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约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石首”、“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8:00至5月19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报名)。

考生须如实填写附件2:《石首市2026年医疗卫生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有效期内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地点。石首市人民医院门诊十一楼人事科办公室。咨询电话:0716—7186800。

3.资格初审。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卫生总院联合开展资格初审,审核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制作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考查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2.开考比例。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考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大纲(2026年版)命题。

3.笔试时间。2026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健康石首”、“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达到笔试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入围范围。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面试入围人员中,资格复审结果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答辩方式,单人面试时长10分钟(含思考、答题时间),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试题分为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六大类别,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计算,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3.组织监督。本次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卫生总院联合市人社局组织,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考官全部异地抽调,共7名考官组成考评组。

(六)考试成绩计算

1.计分规则。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排名规则。同岗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排名。

3.合格控制线与成绩公示。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岗位视情况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石首”、“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卫生行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卫生总院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养、职业道德、现实表现、征信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石首”、“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由市医疗卫生总院统一调配使用,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所有新聘用人员须签订五年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由用人单位统一日常管理。

六、有关事项

1.严肃招聘纪律。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规严肃处理。

2.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在招聘全过程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信息变更须主动报备,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3.严格报到管理。拟聘用人员须按要求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解释权限。本公告由石首市卫生健康局、石首市医疗卫生总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石首市2026年医疗卫生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石首市2026年医疗卫生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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