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更好地服务“三地一枢纽”建设,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炎帝人才支持计划加快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随州市部分企事业单位拟公开招引一批博士研究生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我市2026年度计划招引先进制造、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领域博士研究生30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见附件。其中,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公告发布当月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的招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工作安排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通知或者公告为准,报名所须填报资料请联系招聘单位获取,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招引工作按用人单位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定于6月16日,用人单位集中组织开展第一批报名人员面试,对于未招满的岗位,各招聘单位结合后续报名审核情况分批开展面试工作。
四、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引进博士研究生,按每人10.8万元(分3年,每年3.6万元)发放生活补贴。
2.住房保障:引进博士研究生,在随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公寓房源不足时,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期限为3年);首次在随州境内购买住房的,可按政策申请7.5万元的购房补贴。
3.公聘民用:企业引进的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选择“公聘民用”模式,即“身份在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在民企”的方式,并可享受年薪30%、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4.岗位管理: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事业单位对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可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
5.其他待遇:除市财政给予的待遇外,各用人单位可依据实际需求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