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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鄂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调整及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16:03:52
分类:事业单位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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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面试工作情况,现将岗位计划调整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岗位计划

1.鄂城区古楼市场监管所综合管理岗位1个计划,岗位代码14207001004002001,无人参加面试,予以取消;

2.市中心医院老年医学科医师岗位1个计划,岗位代码1420700602300100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1:1,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75分,予以取消。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含分组乘车安排)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达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大楼(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门前广场集合,迟到10分钟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集中乘车返回,不得自行离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自备现金600元,不含复检费),体检时由体检机构现场收取。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天早晨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饮水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体检医院提供早餐。体检时衣着要宽松,方便脱换、不穿着带有金属饰品的衣裤。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5.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从集合报到直到体检结束,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并交由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并统一寄存,违反者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请考生家长或陪同人员不要驱车跟随,不要在医院附近聚集,严禁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7.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及时向体检不合格者反馈体检结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对象

考生体检合格自动进入考察环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二)考察时间

体检工作结束后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安排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提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察结果及时报市人社局,原则上在7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三)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

(四)考察内容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请暂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及时进行递补。如招聘单位首次电话联系考生未接通,且24小时内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至少2名工作人员确认并签字记录,视同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按相关规定递补。

附件:鄂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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