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保康县专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部分岗位调整、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岗位调整计划
根据笔试实际情况,经引才专班研究后,部分岗位调整计划如下:
1.2个岗位未达到面试开考要求,核减2个计划。具体岗位如下:技术服务岗1(A01)核减1个计划、桥梁隧道工程师(A09)核减1个计划。
2.4个岗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岗位如下:技术服务岗1(A01)、临床医师(A15)、技术服务岗(B04)、技术服务岗(B05)
二、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卷面成绩之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6日(8:30-12:00,14:30-16:30)
2.地点:保康县人社局16楼会议室(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7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后签字)、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本科阶段为专升本,也需要大学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现就读高校院系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研究生阶段出国(境)留学签证或者其他证明在读材料;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应主动告知引才工作专班,经同意后,可以采取委托他人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填写《2026年保康县专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签字(不得由他人代填)。
2.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若通讯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主动与引才工作专班联系。若引才工作专班联系不上考生,则将在同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引才工作专班负责通知。若因引才工作专班联系不上考生而错过资格复审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引才工作专班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在同一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不能形成竞争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引才专班研究后,在后续公告中公布调整情况。
4.资格复审期间,仅允许考生本人或委托人1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进入现场,谢绝其他人员陪同。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5.资格复审合格的,须交纳50元面试费(请自备50元现金)。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按程序递补下一名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6年6月27日(周六)8:30-16:30
(二)面试地点
保康县第一中学(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紫薇路1号)
(三)面试内容及要求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以及相关专业能力。
对所有面试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公告,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妥善选择出行方式和出发时间。
2.请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参加面试,并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签到。两证缺一不可,身份核验通过后进入候考室抽签等待。考生须于8:1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因客观原因,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未提交齐全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所缺资料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专项引才全过程,任一环节若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引进资格。
4.进入候考室后,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5.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候考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所携带的学习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物品须交存包处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后续发现仍携带有通讯工具、学习资料的,无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室,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姓名或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或考官提问进行答题,答题前,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须携带本人物品迅速离场,不得再返回候考室或面试考场。
8.考生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其他事项
1.面试结束后,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以及报考网站公布。考察、体检等后续安排也将在上述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于面试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照1:1比例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开展考察、体检等工作。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要求,则终止该岗位的招聘程序。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程序及相关要求将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及报考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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