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足,推动咸丰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编委同意,城区相关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全县在职在编教师(2026年9月30日之前满最低服务期限)。
二、选调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表

(二)岗位的设定
本次选调按照学科设岗,不独立按照学校学科设岗。每名教师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得同时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每轮考试均按照同一岗位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精通学科知识,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3.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不低于选调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均需持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工作量达标,经组织同意跟岗学习、驻村、产假期间工作量视同满工作量;
5.报考初中段岗位须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考小学段岗位须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现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与笔试
(一)报名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县教师发展中心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师发展中心(县教育局三楼310室),联系电话:0718-6821203。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登记照片两张,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2)《2026年咸丰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原件);
(3)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中心学校)签字盖章的报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证明(附件2原件);
(5)承诺书(附件3原件)。
(二)笔试
参加笔试人选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6年7月27日8:30—12:00、14:30—17:30,地点:县教师发展中心(县教育局三楼310室)。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28日9:00—10:30,具体相关信息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咸丰县第二初级中学。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任教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4.笔试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前1小时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凡持电子证件(照片)、临时身份证明、驾驶证、社保卡等证件的,一律不可入场。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抓紧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考试。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过时不再重宣。
(2)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强行离场或闹场的,交由考场办公室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若有疑问,须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考生文具由考试机构提供,禁止携带其他物品或资料到座位,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草稿纸,否则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5)严禁考生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生通过夹带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的,给予其该科目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其他标记。考生误填、错填、漏填等不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的,故意损毁试卷、草稿纸或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若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替考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五年处理。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草稿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收取。经楼层巡视员或流动监考员允许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11)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将同等对待。考生在答题过程中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草稿纸,防止被别人抄袭。
五、面试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原因,导致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正常开考。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2: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以无学生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一律用普通话作答,英语考生用英语与普通话相结合的方式)。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四位“四舍五入”)为应试者的实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复核后由报分员当场向考生宣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六、总成绩计算及相关成绩公布
上述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折合前测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笔试、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2:1的岗位,折合前笔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四位“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咸丰县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考生及时关注,自行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若所有成绩一致,则加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察。
考察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通过实地访谈、查看材料、调阅档案等方式,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综合了解参与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八、公示和调动
考察完成后,及时按规定对拟选调人员在“咸丰县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考生所报学科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执行岗变薪变政策,并在一年内不参与有竞争状况下的岗位竞聘。
对拟调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调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取消其拟调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九、纪律监督
1.参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将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
3.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证明(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