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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 11:15:54
分类: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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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衡东县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计划开展2026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5个岗位,计划引进8人,其中,衡东县第一中学6人、衡东县欧阳遇实验中学2人。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具体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6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资格等条件,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求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人才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东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东县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东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通过衡东县2024、2025年度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有吸毒史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dong.gov.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后续相关公告均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发布。

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因提供错误的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4日9:00至2026年8月10日17:30,补充资料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1日10:00,线上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在人才需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国企—2026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上传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②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6年9月30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

④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⑤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或从教育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证明;

⑥2026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

附件:2026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x(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资格初审与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可参加后续的现场资格确认和引进考试考核。

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报名资料①②③④⑤⑥⑦项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时间原则上在考试考核前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对象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通知单当场发放。考试考核工作拟安排在资格确认后第一天,具体时间、地点见考试考核通知单,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持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考试考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

2.开考比例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岗位,经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如开考,对该岗位入围体检对象设定考试最低合格分值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考试考核方式

以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开展考试考核,试教(上微型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试教(上微型课)时量15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试教(上微型课)内容根据人才引进岗位命题,相同学科为同一题本。

4.考试考核成绩

试教(上微型课)成绩则为考生考试考核成绩。考试考核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体检拟安排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第一天,按照与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最低合格分值要求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最低合格分值要求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心理素质、档案材料等情况。其中,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前置环节已递补的不再递补,未递补的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至低及最低合格分值要求递补一次(需按规定通过体检)。

2.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对象,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拟引进对象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相关部门审定签字,即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3.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中共衡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即确定为引进对象。引进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引进人才,可申领人才补贴(具体可咨询衡东县委人才办)。

五、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引进的人才须在引进单位达到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的,取消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追回已发放的人才补贴。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如:同一学科下的专业“XX”与“XX硕士”,“XX学”与“XX硕士”,可视为同一专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1.政策咨询电话:

衡东县委人才办 0734-5236281 (人才政策咨询)

衡东县人社局0734-5231109

2.报名咨询电话:

衡东县教育局 0734-5235040

衡东县第一中学 蒋老师15973468889

衡东县欧阳遇实验中学 李老师13975765413

3.监督电话:

衡东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522331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6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xlsx

附件2:2026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3:2026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_fac3bfa8.xlsx

衡东县教育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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