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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2 11:32:15
分类: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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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就现场资格复审、笔试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学校官网发布的《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应聘人员也可自行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初审处显示√即为初审通过)。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4日9:00——12:00。

地点: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查验(所有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加盖证明单位的公章,审核通过后我校将收存备查):

(1)身份证原件;

(2)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个人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

(6)报考专职辅导员18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7)凡有招聘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原件;

(8)年龄在38周岁-40周岁,具有教授职称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教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后续考试资格。

3.凡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均须进行现场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我校将在学校官网发布2026年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请及时关注。

二、笔试安排

(一)参加笔试人员范围

2026年8月4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学校官网)

如招聘岗位因报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将予以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6日15:00——17:00

地点: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一楼

请考生8月5日10:00后自行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准考证指定的考场号及座位号参加笔试。

(三)笔试方式及考试范围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职业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及岗位职业技能等相关知识。

(四)笔试要求

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证件及考试用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及各类电子设备统一放置于考场外指定位置,考生入场将接受金属探测检查。开考15分钟后未进入考场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笔试资格。

所有试题必须用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区域正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本次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生须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监考人员清点完毕后方可有序离场。

(五)笔试成绩复核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我校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我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三、面试安排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认为面试人选。学校将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自行查看)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安排将于面试前三天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地点: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八楼(具体地点当天现场张贴)

(三)面试程序及要求

1、专任教师及实践教学教师岗位

(1)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提前半小时到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候考室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后,通报自己的抽签序号,不得通报自己的姓名,否则取消资格。试讲全过程包括:讲课8分钟,针对试讲内容提问并回答问题2分钟。试讲内容由学校统一指定并于面试当天公布,请考生自行准备黑色字迹签字笔。试讲采用板书形式,不采用多媒体教学。

2.专职辅导员及专任教师14岗位

(1)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提前半小时到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候考室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后,通报自己的抽签序号,不得通报自己的姓名,否则取消资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由考生抽取并宣读面试题、思考并回答面试题,面试不超过6分钟。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及各类电子设备统一放置于考场外指定位置。

2.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黑色字迹签字笔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在面试结束前,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请立即前往心理测试地点,请勿在考场及周围逗留。

3.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则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四、心理测试安排

(一)参加心理测试人员范围

参加面试的所有应聘人员。

(二)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须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学校教学楼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具体地点当天现场张贴)。心理测试结束后请直接离开,请勿在考场及周围逗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32578(8:00-12:00,14:30-18:00)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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