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3 17:06:28
分类:事业单位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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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不断提高队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水平,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其中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16名,通讯员岗位4人,具体情况如下: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2人,通讯员1人;

宝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6人,通讯员2人;

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5人;

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3人,通讯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限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1日);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2.通讯员岗位:限男性;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1日);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优先录用条件

1、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毕业生人员;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救生员、潜水员、冲锋舟驾驶、卫生员、水电工资质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能熟练操作电脑、掌握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且具备扎实的摄像照相及后期制作功底并能熟练使用cdr、photoshop、premiere等图片或视频编辑软件,持有CAAC无人机驾驶员证书且能熟练操作驾驶的或具有一定文字材料功底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或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7.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

1.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要求应聘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双眼裸视4.5以上,身高165cm以上,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

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心脏病、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滑膜炎、哮喘、韧带损伤、腰椎间盘突出和股骨头坏死等前期存在的病根,在招录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按照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四、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入职集中培训(试用期)期间为3个月,按照2100元标准执行,待培训期满后一并发放。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1个月的,不发放培训津贴;培训满1个月的,培训津贴根据实际参训天数按天折算,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2.正式入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档次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构成,到手工资为4000至7000元/月,被任命为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的分别发放2000元、1500元、280元和200元的职务补贴,任特种救援员岗位的发放1000元岗位补贴。

(二)生活待遇。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统一发放制式被装,每年安排体检1次。对工作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员,支队统一协调其子女入学(幼、小、初)。

(三)管理模式。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按照准军事化模式管理,履行执勤战备职责,每月轮休8天(含节假日),可采取周休、月休等多种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10天婚假,按国家规定享受陪产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漓江路7号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岗亭。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请携带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材料)、退伍证、立功受奖、相关职业和特长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7日内个人征信报告(纸质版)。(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填报,同时报名两个大队视为无效。报名表中根据招录计划设有调剂选项,本人可按个人意向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调剂仅适用于在报名地未录取,但在其他地方招录不够且考试成绩能够排到录用名额之内的。例:一个大队缺额1名,有2人报名调剂,考核成绩最优者录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能考核

体能测试:3000米跑(特种救援员考核)和1000米(灭火救援员和通讯员考核)两个项目按照报考类别考核,100米跑、俯卧撑和单杠引体向上等3个项目每名报考人员均要考核,测试成绩参照附件2《体能测试及标准》,单项设最低分值,单项最高分值15分,体能测试总分最高分值60分。

(三)现场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录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逻辑能力和专业岗位知识等情况。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 (60分)+面试成绩(40分)

(四)体格检查。对招录对象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根据参加体格检查与拟招录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身体条件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格检查费用由考生自费,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及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需递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六)名单初定及公示。通过各个环节考核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制定拟录用和拟补录人员(招录计划的20%)名单,通过“鹤壁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公示期间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六、注意事项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由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信息发布以本公告的官方公众号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格检查费用除外),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应录人员如发现有与上述情况不一致的,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咨询电话:0392-320301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附件1: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1: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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