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法院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其中聘用制法官助理1人、协警5人、司机4人、禾亭法庭厨师1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三)聘用制法官助理、协警、司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禾亭法庭厨师要求45岁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
(四)协警、司机限男性,协警要求身高175cm以上(含),视力大于等于4.8,无纹身。司机具备驾驶证C1证及以上,有三年驾驶工作经历,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优先;
(五)学历要求:
1、聘用制法官助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及以上;
2、协警要求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特长可放宽到高中学历,有警务辅助工作经历优先。
3、司机要求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聘用后服从分配。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成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8月7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人民法院一楼导诉室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报名司机人员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报名聘用制法官助理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有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有特长可提供相应证书。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和聘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为闭卷,满分100分,时间为100分钟。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法律常识、职业素养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厨师不参加笔试。
(四)实操测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协警考核体能测试,司机考核驾驶能力,厨师考核厨艺,聘用制法官助理考核裁判文书书写。
(五)面试
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形象仪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六)成绩合成
聘用制法官助理、协警、司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测试×30%+面试成绩×40%。
厨师综合成绩=实操测试×50%+面试成绩×50%。
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并参加心理测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结果不宜招聘的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我院官方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续聘。
(十)工资待遇
岗位待遇参照本院现有同岗位临聘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17376545566(唐)
宁远县人民法院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