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环节已结束,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体检对象名单及其综合成绩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体检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体检集合时间为8月7日上午7:30,未按时到达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2.体检集合地点:蒸湘区教育局(红湘北路73号)办公楼前坪。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可使用),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规定的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视为放弃。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含毛发毒品检测、心理健康检测费),须自备现金。(建议携带现金1500元,包括体检费用及可能进一步检查或复检费用,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统一收取。)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饮食清淡,不饮酒,不吃海鲜,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12小时。女性考生如正在月经期或已怀孕,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怀孕考生勿做X光检查,产后补检。所有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并注明是否在月经期或已怀孕。若因考生自身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特殊情况应在90日内(从第一次体检之日起算)完成且取得体检合格结论,孕妇可延长至一年,未按时完成且取得体检合格结论者,不得纳入考察范围。)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体检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考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6.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完成体检后须经体检机构工作人员核查项目完成情况及当场复核项目,并经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体检机构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考生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如考生拒绝进一步检查,则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蒸湘区教育局(三楼1305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当日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体检当日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考生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则自行承担责任。
10.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所有体检结果均由招聘单位统一领取。
1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不合格:①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②考生亲友尾随的;③扰乱体检医院秩序的;④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⑤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⑥体检过程中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监督电话
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8887686
蒸湘区人社局: 0734-8827356
五、咨询电话
蒸湘区教育局:0734-882756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附件:附件:蒸湘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综合成绩(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