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脱贫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21〕3号)精神,经十堰市教育局面试、选岗,郧阳区2026年接收15名“荆楚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已确定,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安排,需对选岗郧阳区的15名“荆楚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进行体检、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经十堰市教育局面试合格并选岗郧阳区的15名“荆楚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要求
体检、考察工作同步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8月13日上午8:00。
2.体检医院:由区人社局、教育局临时确定。
3.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己负担,直接上交体检单位。
4.相关要求:
①请参加体检人员于8月13日上午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不得请假、迟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②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8小时内禁食水。
③妊娠期人员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式检查。
④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近视考生可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⑤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⑥禁止家属等无关人员陪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二)考察
考察采取函调、查阅考生档案、国家大数据核查的方式进行。毕业生在体检时一并领取《调档函》《政审考核表》和《政审公函》,按照《政审考核表》上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征询意见。
考察材料清单:
1.《政审考核表》;
2.《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3.银行个人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载的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打印:http://ipcrs.pbccrc.org.cn/)
4.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
5.个人人事档案。
请参与考察的毕业生务必于2026年8月24日前上述材料交郧阳区教育局507室进行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结果报十堰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公示公告。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