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陕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十条规定》(宁办发〔2023〕19号)《宁陕县2026年城区5所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拟从全县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15名,现将本次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和名额
(一)宁陕中学:2人(语文1人,英语1人);
(二)城关初级中学:6人(语文2人、英语2人、思政1人、体育1人);
(三)宁陕小学:3人(数学2名、音乐1名);
(四)宁陕县幼儿园:2人;
(五)宁陕县第二幼儿园:2人。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教师资格条件和范围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养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核定标准参照服务年限);
(4)年龄要求:男性48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城区学校岗位须具有以下资格条件: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宁陕中学高中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原则上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不一致的,须由原学校提供本人长期从事该学科专业教学书面证明,且教学业绩应与所报考选调学科一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通过公开招考被录(聘)用后,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选调选调相关规定的;
(3)未经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教师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由宁陕县人社民政局制定《宁陕县2026年城区5所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民政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人:吴东、贺习芳;联系电话:6821108;联系人:林超、罗桂铃,联系电话:6822717。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县教体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宁陕县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须经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首次事业单位招录(聘)文件、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及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选调资格。
3.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开考比例未达到2:1,按规定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由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教育理论、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文字综合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宁陕县政府网站公告。
实行笔试加分政策,坚持以实绩为导向,2023年9月1日以来,获得中、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每获一次分别加4、3、2、1分(同年度同一级别表彰仅加分一次,就高不就低);2023年9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获一次加1分(同年度仅加分一次,就高不就低)。
符合笔试加分的人员,须在报名阶段提交《宁陕县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表彰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情况经县教体局、县人社民政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计入考生笔试成绩。
2.面试(讲课)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面试形式:采取考生面向考官老师(无学生)讲课的形式进行,备课20分钟,讲课10分钟,主要从教学目标确定、教学过程组织、教学效果评价、教师综合素质等四个方面考察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所有面试人员不带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具等资料入场。
(2)面试内容:幼儿园岗位为中班年龄段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社会、艺术、科学)内容,小学岗位为四年级相关学科教材,初中岗位为八年级相关学科教材,高中岗位为高一相关学科教材。统一使用宁陕县2025—2026学年度现行教材版本。
3.总成绩计算及考察人员确定
(1)成绩计算:面试成绩计分方法为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面试结束后,在宁陕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考察人选确定:根据岗位选调计划1:1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时,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总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时间、考察人员名单在宁陕县政府网站统一公布。由县人社民政局牵头,县教体局及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须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工作专班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因选调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调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选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宁陕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编制所在单位工作。
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选调教师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选调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选调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选调,并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附件:1.宁陕县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2.宁陕县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
宁陕县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