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拟引进1名公卫人才,望广大医学人才积极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公卫医师:1人,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公卫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24:00。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发送到邮箱2990068991@qq.com。邮箱主题写明:姓名+XX岗位。
(二)资格审核
8月24日8点—8月25日12点之间,人事科通过邮箱回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信息。请报名考生注意查看邮箱信息,验看报名是否通过或补充相应报名材料。
(三)面试
由人事科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最低人数为2人,达不到2人者取消该岗位面试。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2026年8月31日下午15点,14点30分进入候考场抽签。
面试地点: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15点未能到达候考场抽签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有工作经历者考察以往工作实绩和医德医风情况。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医院研判后考虑是否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可递补或可不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医院官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和市三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表现优异者,优先进编。
(八)补录聘用
(1)被录用人员自接到录用通知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根据需要可递补或不递补。
(2)按照名次依次递补者,由医院官网发布补录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人事科 雷老师 0717-6487181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23号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