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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12:14:51
分类: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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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湘江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 笔试岗位:

资格复审对象以岗位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 免笔试岗位:

各岗位有效报名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9:00-12:00,13:30-17:30。

地点: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党群工作处(杜鹃路1060号湘江新区公共卫生中心东头403、404办公室)。(出行建议:使用导航搜索“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根据需要,收取相应复审资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如身份证遗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且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代替);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毕业证遗失或无法查询,必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 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3),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经县级人社部门盖章同意;

4. 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需提供已解除服务年限的相关材料(含解除服务年限的具体时间); 

5.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其他相关联的合同(如所在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等)、随合同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工资发放单位需与工作或合同单位一致);

6. 岗位表中所需相应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的全部注册记录。

四、其他规定和相关要求

1.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其复审,代其复审人员除需提供上述考生复审资料外,还需提交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名加盖指印的委托书,及代办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内容包括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办事项等。

2. 考生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复审和面试资格。

4. 因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731-88999797

监督电话:0731-88999301、0731-88999135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湖南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岗位).xlsx
附件2-湖南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免笔试岗位).xls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4-湖南湘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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