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选
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6年8月26日(周三)上午6:50
集合地点: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北路55号)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用铅笔注明本人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集合,统一参加体检,体检严禁冒名顶替。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体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体检场所。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体检期间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体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无效处理。
(三)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行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规定给予体检不合格等处理。
(四)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增加的项目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体检须知
详见附件2
联系电话:0563-2516950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