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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第8号)
发布时间:2026-08-24 13:34:50
分类: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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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湖北警官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予以公告。

一、面试

面试包含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

2026年8月29日(周六)上午8:00。

三、地点

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南泥湾大道99号)。

四、内容

(一)课堂试讲

1.内容:课堂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范畴,题目考生自定,考生自行准备多媒体课件,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课堂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水平、表达等方面能力。

2.参加人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1”等13个专任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结构化面试

1.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临场应变、分析问题等方面能力。采取问答式答题,每名考生答题时间为10分钟。

2.参加人员:“教务处其他专技岗”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五、评分

(一)评分标准

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7名考官打分后,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中间5名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最终得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分数线控制

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计算成绩

专任教师岗按照科研评价、课堂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科研评价成绩和课堂试讲成绩各占50%;非专任教师岗按照科研评价、结构化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科研评价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

同一岗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总成绩相同时,科研评价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科研评价、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学院再次组织面试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要求

(一)考生上午7:20前携带身份证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广场集合。

(二)面试开始后,按抽签顺序在引导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考场,待主考官宣布开始后方可答题。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生严禁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考场。面试时(含课件内容)严禁透露本人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可能影响考官公正评分的其他内容,违者取消资格。

(四)开考前2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禁止进入考场。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湖北警官学院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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