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制驾驶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聘用制驾驶员3人,限男性
报考条件
(一)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
(二)A1驾驶证1人,B1驾驶证2人,具有5年以上的驾驶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不良驾驶记录,发生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制驾驶员情形的。
(四)附加条件
自愿在湘阴县人民法院工作一年以上,单位不安排宿舍。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将招聘条件、名额、报名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在湘阴县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方式。
现场报名的,请到湘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5室报名。
网上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yxrmfyzzb@163.com,邮件名称注明“报名湘阴法院聘用制驾驶员+姓名+电话号码”。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上午8:00至8月30日24: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下列材料需提交纸质档,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可提供电子档及扫描件。
(1)《湘阴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用A4纸张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与报名资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用于制作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驾驶证复印件。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报名人员按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聘者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三)考核方式
驾驶员招聘采取笔试、实操和考察的方式。笔试和实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驾驶技能、驾驶习惯、安全意识、交通法规掌握情况、服务意识等,两项合计得分占总成绩70%,考察得分占总成绩30%,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表现、综合素质等。
本次招录笔试和实操按1:2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本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四)体检
1.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本人放弃或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试用人员,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上岗;试用期不合格则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经双方同意,可继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如遇上级要求和其他政策性终止或者继续劳务派遣关系,则按上级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试用合格并正式录用后,薪资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湘阴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一经核实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湘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湘阴县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0-2265830(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