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2026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17:38:40
分类:事业单位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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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20〕9号)规定,拟面向郧阳区2024年招募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加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三、考核聘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考核对象

2024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在郧阳区“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自愿留在郧阳区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202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郧阳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郧阳区城关镇隧道巷3号)。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三支一扶”年度考核登记表、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现场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加考察的方式组织实施,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9月11日15:00。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全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面试。考生14:00进入候考室,14:3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14:40开始抽签。

面试地点:十堰市郧阳区人社局,具体位置: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隧道巷3号。

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适岗能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察。

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重点考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步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选岗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郧阳区委编办批复的事业单位岗位,现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遇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进行选岗:

1.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由多到少;

2.是否中共党员,由是到否;

3.最高学历,由高到低;

4.用人单位现场选择。

必要时可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服从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到岗工作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人员按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7232302。

附件:1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附件1.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

附件: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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