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确山县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5 09:13:33
分类:基层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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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2人

二、招聘对象

确山县常住人员,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注意事项

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招聘前,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域内常住地镇、街道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定,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四、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9日(工作日早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确山县人民检察院313办公室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和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通过后在各镇、街道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填写)、近期彩色1寸照片3张到本单位现场报名。

(二)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人员一经聘用,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岗位补贴每月2000元,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承担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解聘时无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396-7010334(确山县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396-7067323(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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