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辖区村卫生室医疗卫生队伍,破解村医队伍老龄化、人员力量不足难题,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结构,更好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各环节通过鸠江健康公众号、沈巷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报名、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由鸠江区沈巷镇中心卫生院组织。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覆盖辖区内村卫生室,具体岗位、名额及对应卫生室分布如下,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适当调整:
村医岗位:共5名,分别派驻至辖区内村卫生室。主要负责村级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助力村卫生室达到规范化服务能力标准。
具体岗位需求可咨询沈巷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咨询电话见本公告末尾。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愿意长期在辖区村卫生室工作,服从岗位分配和管理。
2.年龄要求:村医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基层医疗工作经验等条件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③受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且尚在从业限制期限内的;
④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记入诚信档案尚在记录期;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其他情形。
4.认同辖区规范化村卫生室管理要求,愿意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配合完成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
(二)村医岗位具体条件
学历及专业: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学历。
已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持有执业医师证书者优先;具备中医技能、能开展常见中医适宜技术者优先;有1年及以上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辖区各村情况、能熟练与群众沟通者优先。
能力要求: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及预防知识,能规范开展门诊诊疗、健康咨询、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医疗服务;熟悉基层医疗工作流程,能配合完成卫生室药品管理、病历书写、消毒隔离等规范化管理工作;具备应急处置能力,能妥善处理常见突发医疗情况,提供输液服务的需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急救能力。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发送附件至 QQ邮箱:1310040567@qq.com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开展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伪造变造证件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邮件+短信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留存准确手机号码,留意邮箱及短信消息。
六、考试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面试考核。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60 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岗位合格人员不足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将通过报名邮箱发送,请应聘者及时查收并回复邮件,若因邮箱填写错误未收到面试通知或回复邮件不及时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面试考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清单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 2 张;
成绩处理规则: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①持有执业医师证书;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年限长者优先;以上条件仍无法区分,则组织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成绩将在沈巷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仅限 1 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鸠江健康、沈巷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出现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核查发现存在违法违纪情形、取消资格等情况,可按照本公告第七条递补规则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录用后,聘用人员应自觉服从岗位分配。
签订1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根据自身工作表现和单位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本次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基本工资 + 绩效补助综合核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薪酬发放标准、考核细则参照辖区内村卫生室同类人员标准。
本公告由沈巷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9355300373
报名邮箱:1310040567@qq.com
监督电话:0553-536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