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西咸新区公开招募就业见习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17:37:37
分类:基层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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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结合新区教育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大学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见习对象及条件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4.未参加过见习、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有单位缴过社保。

见习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募就业见习人员99名,主要安排到相关学校从事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具体见习单位、见习岗位、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协商确定。

(二)见习待遇

1.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享受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满,经见习单位考核合格的,由见习单位出具就业见习鉴定。

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大学生就业见习报名登记表》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应学校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见习报名+姓名+毕业院校”。

(二)报名要求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见习岗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其他事项

(一)见习人员应当遵守见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见习任务。

(二)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见习期间,出现不符合见习条件或者违反见习管理有关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见习协议。

附件1 2026年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及联络方式.pdf

附件2  大学生就业见习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1 2026年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及联络方式.pdf

附件2  大学生就业见习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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