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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直接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9-15 11:44:19
分类: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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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结合单位和招聘岗位实际,特制订本次直接考核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下,我所(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所(院)长任组长,人事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所(院)级领导任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核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截至2026年9月14日17:30,通过C6岗位资格审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考核内容

直接考核将委托第三方协助承担事务性及技术保障类工作,采取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谈。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时间8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总分100分。

(二)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根据岗位需求,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科研能力、学术业绩等,应聘人员口述作答,时间8分钟,总分100分。

五、考核考官

(一)面谈。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设主考官1名。

(二)专业能力测试。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设主考官1名。

(三)实行回避制度。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考官中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报告所(院)人力资源部。

六、考核成绩

(一)成绩计算

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执行,其中面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评分原则

成绩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现场宣布。

(三)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考核安排

时间: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14:00-14:30入场。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部综合楼南面二楼(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桐梓坡路371号,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部北门进入后右边楼栋),可乘地铁6号线至白鸽咀站2号口出站往东即到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部北门。

八、纪律与监督

(一)请所有应聘人员提前确认考点位置,做好出行准备,在考试当日14: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考试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者,不得再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到达考试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向查验人员出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过有效期者持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进行核验。身份证原件缺少将不能参加直接考核。

(二)直接考核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直接考核工作接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单位纪委、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联系部门: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731-88867671

监督电话:0731-88867673

附件1: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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