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勘探队人员调配工作办法》要求,拟选调1名职工到机关纪检监察室担任纪检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纪检干部。
二、选调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范围条件
选调范围:队在编在岗职工。
资格条件:
1、政治条件:中共党员(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对党忠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正派;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3、学历及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党务、纪检、审计、财务等相关岗位经历者优先;
4、能力素质: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廉洁自律,保密意识强,无违纪违法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5、考核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研究决定和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从2026年9月18日开始至2026年9月21日截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到劳动人事部领取)。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及时递交到劳动人事部。
2、结构化面试。选调人员现场面试,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排名第一名的列为选调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研究决定。队劳动人事部将选调结果报队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4、公示调动。选调人选在队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队劳动人事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
队劳动人事部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队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劳动人事部电话:0557-3021415
纪检监察室电话:0557-3029223
劳动人事部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