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县就业困难群体实际需求,拟面向我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形式,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备案的程序依次进行。
二、招聘岗位
根据各用人单位申报计划数,面向全县统一招聘公益性岗位116人,具体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县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含经认定符合条件尚未持证者,须在录用备案前完成认定程序),主要包括: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残疾人;
6.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7.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9.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返贫监测对象)。
(二)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胜任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4.本人未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负责人、实际经营人、高级管理人员;
5.本人不属于社区(村)“两委”成员等受财政供养人员;
6.目前处于失业状态;
四、考试形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岗位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报名,经过资格审核后,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对报名人员采取面试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
五、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要与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限一致,一般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六、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按岗位到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报名,填写《保康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等相关材料,也可发送报名表至316403107@qq.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需到市民之家二楼人社窗口或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认定相关手续)。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保康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4.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名电话需确保准确无误;面试考核后实行择优聘用,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5.公示安置:县人社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申请信息,会同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安置。
附件:附件1:保康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审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