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黄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处湖北黄石,系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省级财政全额保障。该中心统一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及考核职责,实施省级监测考核。现因环境监测业务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秉持德才兼备的选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准则。应聘者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拥有良好的奉献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3.身心健康,热心于生态环境保护及监测事业,能够胜任报考岗位的职责;
4.满足拟聘岗位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2人。专业要求见《2026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黄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HSJCZX2026@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学校-专业-学历-报考岗位名称”。
3.报名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2)、个人自荐材料、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4.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苏州路26号,黄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322室。
联系人:徐先生 0714-6373236
(二)资格审查
报名阶段,黄石监测中心将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实施初步审核。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者,不予接收并通过邮件告知。报考者须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拟定于11月下旬,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在笔试基础上,按照拟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不足既定比例的,可结合报考人员调剂意向,从报考其他岗位且专业相近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面试由黄石监测中心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下组织。面试时间初步拟定于笔试后三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结果,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并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按照工作绩效考核确定,享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附件> >
1.2026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黄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需求表

2.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