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援疆工作部署,抓好抓实就业援疆工作政治任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组织湖北省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博州”)、兵团第五师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有利于促进内地与边疆地区人才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湖北省就业援疆事业单位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3年湖北省就业援疆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博州、兵团第五师籍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博州、兵团第五师籍(高考时生源为博州、兵团第五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博州人民政府网(www.xjboz.gov.cn)和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www.xjshs.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10:00至6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报名窗口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注意事项详见《应聘人员须知》(附件2)和报名系统提示。
3.报名费。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照招聘活动举办单位通知要求和规范参加各环节招聘活动,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博州、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资格审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12日左右,在新疆博乐市进行。相关事宜详见博州人民政府网和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
3.笔试形式。现场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由博州和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社局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于笔试后3天内在新疆博乐市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按照考生笔试成绩排序,依据《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并通知考生。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出现考生弃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表达、协调、执行、反应等能力和相关素养。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试成绩
1.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两项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方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公布。由湖北省人社厅会同博州和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社局公布考生成绩及岗位排名,并电话通知考生。
六、体检与考察
1.确定人选。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由博州、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社局负责,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由博州、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采取远程考察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出现考生弃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博州人民政府网和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博州、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社局调查核实。
3.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以及公示环节出现考生弃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并重新公示。
八、备案与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以及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博州、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社局将人员名单交由湖北省人社厅通知各地各单位,由各用人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为拟聘人员办理公开招聘结果审核备案和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聘用手续应在湖北省人社厅通知各地各单位后1个月内完成。
3.被聘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上述安排如因相关原因发生调整的,另行公告或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27-51828215、87812497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2318176、2318182
附件:1.2023年湖北省就业援疆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博州、兵团第五师籍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